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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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晴雯撕扇

(一)

晴雯是爱宝玉的,爱得执着而浓烈。

在书中,晴雯的第一次正面出场在第八回,宝玉从薛姨妈处醉酒回来,晴雯接出来笑道:“好,好,要我研了那些墨,早起高兴,只写了三个字,丢下笔就走了,哄的我们等了一日,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!”

娇俏爽利,活色生香,浑不见半分奴气。这是晴雯在全书中第一句台词,上来就是派宝玉不是,和主子讨价还价,要他“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!”然而因是迎出来带笑说的,可见并不是生气,而只是娇憨。话中且补出宝玉早起高兴要写字,写了三个字“绛芸轩”便走了,走后晴雯大雪天里登高爬梯地亲自贴在了门楣上,种种未写之前情。

于是宝玉携了晴雯的手,一同仰头看门斗上的字,此情真真如画。

这段文字一则写出晴雯的大丫头身份,二则也看出了宝玉待晴雯与众不同的情份。

那为什么晴雯会有这番不卑不亢的硬腰子口气呢?

一则是她天生的傲气,二则是她来头的牛气。

她原是老太太派给宝玉屋里的。贾母说过:“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,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。”不仅是给宝玉派个丫头,而且是早已内定了将来要将她许配给宝玉做姨娘的。

这层意思,晴雯也是知道的。她是实性子人,早就铁了心要跟宝玉过一辈子。所以三十一回同宝玉第一次严重大吵时,宝玉发脾气要撵她,她说:“我一头碰死了,也不出这门儿。”后来同麝月开玩笑,说过:“等你们都去尽了,我再动不迟。有你们一日,我且受用一日。”——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开怡红院。

袭人也是老太太指给宝玉的,可是自身条件处处不如晴雯,况且身边又有碧痕秋纹一干人环伺,各个都是牙尖嘴利的,她不过是占了有心机会做人的好处,不免会有危机意识。

论模样儿,晴雯的漂亮有目共睹,且不是一般的漂亮,而是艳压群芳。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言,说她“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人标致些,又生了一张巧嘴”,凤姐儿也说,“若论这些丫头们,共总比起来,都没晴雯生得好”。而王夫人最厌恶她的一点,也就是她的美,说她“好个美人!真象个病西施了。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?”

这也侧面写出了黛玉之美。那晴雯不过是眉眼有点像林黛玉,就漂亮得在众丫鬟中出类拔萃,可想而知黛玉得美成啥样儿?况且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,晴雯是目不识丁的,而黛玉却出口成章,天生丽质加上后天养成,又清高不染,那得仙风逸致到何等程度啊?

论才干,“勇晴病补孔雀裘”之举,显示了她无可替代的技艺与地位。麝月说她:“这里除了你,还有谁会界线?”而袭人的针线功夫只是平平,给宝玉的贴身肚兜绣个鸳鸯还使得,稍微出得了台面的手工都要求别人代做,黛玉湘云宝钗都曾代做过,就连宝玉的络子都要拜请莺儿来打,可见不擅女红。

模样针线都不及,只凭着好人缘儿,是不是一定能拿晴雯下马?袭人哪有必胜之道?怎敢掉以轻心?

所以早在第六回《贾宝玉初试云雨情》,袭人已经早早地先下手为强,做了宝玉的事实妾侍,让众人不得不退避三舍,心服口服地承认:“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,便是不殷勤小心,也拼不得。”

但是晴雯偏偏不卖她的账,不会因为她已经成功地占山插旗就对她俯首称臣,且要当面毫不留情地指出这一点:“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?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!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,也瞒不过我去,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!明公正道,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,也不过和我似的,那里就称上我们了!”

这句话说得确实狠。

首先,袭人私下顺了宝玉的性子翻云覆雨,自己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台阶,“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,今便如此,亦不为越礼”,其实是说不过去的。因为贾母就算有这个打算,并没有即刻执行,那么袭人的举动就是偷情,就是耍奸,就是不知自重,为了讨宝玉的好儿无所不为,同彩云彩霞与环哥儿的行径没有区分,确实鬼祟下贱;

其次,袭人已经把身子给了宝玉了,却别说是姨娘了,就连通房丫头的明公正道都没有,连平儿那样的“姑娘”身份都没挣到,没名没份,偷偷摸摸,明明见不得光,却还要假做正经,假正经也罢了,又自己兜不住,暗暗把自己当姨娘和宝玉比肩,在同事面前自高一等,和宝玉称起“我们”来。

请问,谁是“我们”,谁是“你们”?我们是“什么人”,你们又是“什么人”呢?

因此当晴雯字字见血地说出这番话后,袭人“羞的脸紫胀起来,想一想,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”。但是袭人的聪明在于,知错不改且倒打一靶,没理还占便宜,装委屈,反派了一个罪名给晴雯说:“姑娘倒是和我拌嘴呢,是和二爷拌嘴呢?要是心里恼我,你只和我说,不犯着当着二爷吵;要是恼二爷,不该这么吵的万人知道。”一句话,所有的错都推在了晴雯身上,然后接一句“我就不多说,让你说去。”借个台阶欲脱身,留给宝玉和晴雯好好大吵一顿。

但那宝玉不是使气行粗的人,淋雨踢袭人是偶然现象,并不会为把扇子再打了晴雯,气得脸胀发颤,又一心要替袭人出气,却只想到一个法儿,就是回太太打发晴雯出去。

要注意的是,宝玉虽在盛怒下说要晴雯出去,但是左一句“我回太太去,你也大了,打发你出去好不好?”右一句“不如回太太,打发你去吧。”

这里的“打发”,指的都是正经发放,不是像王夫人撵金钏儿那样是直接撵了出去。正经发放,或者让家人出几两赎身银子给赎回,或者连赎身银子都不要就赏了的,都是给了丫鬟自由,在某些人身上是好事,比如从前的茜雪,未来的小红,都应在此列;但在晴雯这个实性子人身上,却是改其初衷,唯死明志。

因她早就把心许给了宝玉的,虽然洁身自好不肯像袭人那样偷偷摸摸的,但心底里早就打定了“大家死活在一处”的主意,所以此时急怒之下,会被迫大声说出那句浓烈的誓言来:“只管去回,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。”

又是一语成谶。她后来到底出了这门儿,也到底含恨而死。

可惜宝玉听不懂!

但是袭人为什么要拦呢?

袭人是巴不得要晴雯出去的,但是正如她所说:“便是认真要去,也等把这气下去了,等无事中说话儿回了太太也不迟。这会子急急的当作一件正经事去回,岂不叫太太犯疑?”

此时袭人尚未能成为王夫人心腹,全不知太太心里怎么想的,倘如夫夫人与贾母同心,都是重视晴雯的,那么宝玉如果一气之下直接把晴雯撵走也罢了,但因袭晴之争去和太太回禀,太太再找了晴雯去问话,保不定就会说出自己那些鬼鬼祟祟的事来了,到了儿谁走还不一定呢!

所以要闹,也绝不是现在,须得瞅准时机另做打算。

后来,这个机会掌握在了袭人自己手上,果然一击得中!

(二)

宝玉和晴雯大吵之后,当晚醉酒回来,在院里遇见晴雯乘凉,搭讪时只当是袭人。

这里不由让我们思忖了一下,假如宝玉当时认出是晴雯会怎样呢?以宝玉之性情,固然不会又找补前情再吵一架,但也有可能会视而不见敬而远之,那就没有后来那些好文字了。巧就巧在错中有正,他把晴雯当袭人才有了这主动问话之举,而晴雯的抱怨也不是认真恼怒,而是娇嗔薄怨的,“何苦招我!”

宝玉听此一句,怎不动情?于是拉住了晴雯不许走,偏要招惹她,同她理论:“你的性子越发惯娇了。早起就是跌了扇子,我不过说了那两句,你就说上那些话。说我也罢了,袭人好意来劝,你又拉上他,你自己想想,该不该?”

这两句话真真说到了晴雯心里去。

一则说她越发惯娇,可见素日行径。但晴雯如此惯娇是谁纵容的?先有贾母,后有宝玉,此乃生平得意事,非短处,固而中听;

二则宝玉说“你说我也罢了”,可见亲密。而袭人只是“好意来劝”,是别人,你和我吵架,拉上别人,该不该?这是以晴雯近而以袭人远,所以纵派了晴雯不是,晴雯也不恼,顾左右而言他说:“怪热的,拉拉扯扯作什么?叫人来看见像什么?”

晴雯最恼袭人之处,在于宝玉和袭人是“我们”,晴雯同众人是“你们”。而此刻宝玉同她论你我,袭人却是他,晴雯也就喜欢了。但她素来光风霁月,不惯拉拉扯扯,所以一边说“叫人来看见像什么”,一边又提起碧痕打发宝玉洗澡的事。“水淹了床腿子”,可想而知这澡是怎么洗的,纵然没有鸳鸯浴,也免不了拉拉扯扯之事吧?

晴雯看不上这些事,拿来当笑话儿,可见模样儿虽好,却不屑于以色媚主。正如她临死前所说的:“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,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,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!我太不服。”

即便如此,她对宝玉也并无恨意,甚至并没有抱怨一句“何苦招我!”而只是要求他和自己换了袄儿,还要感慨:“论理不该如此,只是担了虚名,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。”真正好贞节清净女儿!

到死,她是无怨无悔的,正如黛玉!这才是曹雪芹笔下至情至烈女儿。

晴雯尚且如此,黛玉临终又怎会咬牙切齿骂着“宝玉你好”呢?

有人因为晴雯性格爽朗就说她是湘云的替身,或是黛玉与湘云在怡红院的一个合体。其实绝然不是。

湘云是金派拥趸者,来怡红院也只与袭人亲近,从不曾和晴雯有过半分交集。两人貌合神离,完全不是一路人。

如果说袭人是宝钗在怡红院的眼线,晴雯是黛玉在怡红院的影子,并且因此就三足鼎立,一定要替湘云在宝玉身边也找一个投射的话,那只能是那个只见名字不见故事的大丫头檀云。“窗明麝月开宫镜,室霭檀云品御香。”这位檀云丫头是与麝月比肩齐名的,但也就只有名字偶尔出现,从不见有什么真正戏份,恰如湘宝之缘,不过是小儿女的兄妹情,谈不上什么缘分罢了。

红楼最美的构图中,黛玉的传神之举是葬花,宝钗的行为艺术是扑蝶,湘云的精彩定格是醉芍,而晴雯的本色演出则是撕扇!

起于宝玉的一句话,让她拿果子来吃,晴雯笑道:“我慌张的很,连扇子还跌折了,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。倘或再打破了盘子,还更了不得呢。”

这是晴雯的进一步抢白,却引出宝玉一番正经大道理来:“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,你爱这样,我爱那样,各自性情不同。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,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,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。就如杯盘,原是盛东西的,你喜听那一声响,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,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。这就是爱物了。”

话赶话儿,晴雯就接口说最喜欢撕扇子玩儿,果然把宝玉的扇子撕了,连带着把麝月的扇子也撕了气得麝月连说“造孽”。

但这并不是晴雯欺负麝月,因为宝玉也说了:“打开扇子匣你拣去!”而麝月也挑衅说:“既这么说,就把匣子搬了出来,让他尽力的撕,岂不好?”这原是抢白之语,不料宝玉正在兴头上,还真让他搬去,气得麝月又说了句:“我可不造这孽。他又没折了手,叫他自己搬去。”

接连几句抢白宝玉和晴雯两个,充分显示出麝月是个不卑不亢柔中带刚的角色。好在晴雯也是有分寸的,撕两把扇子出气取乐而已,并不是认真要糟践东西,更不会有风扯尽帆,仗着宝玉纵容连麝月也得罪了,因笑道:“明儿再撕罢。”但她当然不会明天真又搬出扇子匣来尽情撕去,不过是娇憨之语,娇憨之态,为白天的那场争吵做个了断,痛快出了口气。

同时,想到宝钗以扇扑蝶使个金蝉脱壳之计陷害黛玉,后来又借扇子机带双敲打击了宝黛两个,此时晴雯撕扇,也算是替黛玉出了口气罢!

金麒麟会说话

(一)

第三十一回《因麒麟伏白首双星》素来是红学家们争论的重要话题之一。

首先,这双星指的是谁?

此回开篇即有脂批云:

“金玉姻缘已定,又写一金麒麟,是间色法也。何颦儿为其所惑?故颦儿谓‘情情’。”

所谓“间色法”是画中术语,且不论它本来的含义该如何理解,只看脂砚斋如何去用这个词,便可知其所指。全书除了本回外,“间色”两字还出现过两次。

第二十六回《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》中,说贾芸向坠儿打探小红之事,并托其代交手帕。书中于此有双行夹批:

“至此一顿,狡猾之甚!原非书中正文之人,写来间色耳。”

意思是小红和贾芸不是书里的重要人物,写来渲染调济一下而已;

接着写冯紫英赴宴,书中先是在“冯紫英一路说笑”后有一句侧批:

“一派英气如在纸上,特为金闺润色也。”

接着又在紫英一番话后,有三段眉批:

“紫英豪侠小文三段,是为金闺间色之文,壬午雨窗。”

“写倪二、紫英、湘莲、玉菡侠文,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。丁亥夏。畸笏叟。”

“惜‘卫若兰射圃’文字无稿。叹叹!丁亥夏。畸笏叟。”

“金闺间色之文”,是说男人的话题原不是书中正文,所以写冯紫英,是为了给闺阁文字作个调节:可见“润色”也罢,“间色”也罢,都是指此段文字非正文,乃是写来调济节奏气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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